核心提示: 记得之前看过新闻说,中国的遗体捐献的人数非常,所以医学研究方面非常的匮乏!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可能会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有所改变!之所以捐献遗体的人数少,这也是有
“好不容易找到了捐献遗体接受中心的电话,却没人接听”;“跑了好多趟,手续还没办好”……很多受访者或多或少心存顾虑和抱怨。
记者致电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接受中心成立于1985年,由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委托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兼管,目前位于郑州大学新校区,远离市区,郑州市民来一趟都不方便,更何况是外地人?此外,中心面临的最大困境是,20多年来,一直是既无资金又无专人,想干好太难。”
对于受访者顾虑和疑问,另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他遇到过许多尴尬。不少老人来找他咨询捐献遗体的事儿,但往往没谈几分钟子女就赶来表示不同意;有的是老人在世时子女当面签字同意,但老人去世后并不执行。
“最让我为难的是,即使签了志愿书,也不能经常去探望或打电话询问,一旦老人去世后子女反悔,一点办法也没有。”李姓工作人员说,中心成立近30年,签订捐献志愿书的人不少,但很多都无法兑现,截至目前,接受的遗体只有268具。
据了解,2013年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共接收了30多位自愿捐献者的遗体。“这个数量对于医学院学生的教学使用遗体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李姓工作人员说,每年有将近1000名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生,再加上其他专业需要修读解剖学的学生,10多名学生共同使用一具遗体,每年该校教学及实验就需要使用近200具遗体。
专业人士:尽快完善相关法规,维护捐献者尊严
一边是遗体接受机构服务不完善影响了捐献者的热情,另一边却是遗体需求缺口巨大,这样的尴尬应该如何破解?
“国内其它省份的先进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如湖南省,遗体捐献者家人凭相关证明,即可在长沙凤凰山陵园内免费为捐献者觅得一块生态墓地。生态墓地占地不到1平方米,上面栽种一棵常青树,并设一小墓碑表示纪念。”李翠的堂哥李钊认为,这是对捐献者尊严的维护。
“我们上课用的遗体,几乎都是捐献的。平常上课时,师生会举行默哀仪式。”郑州大学解剖教研室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几乎每个学医的人尤其是学临床医学的人都对这些遗体捐献者充满敬意,会把“他们”当作老师看待。“但仅仅靠我们来凭吊还远远不够,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立碑纪念,让遗体捐献者得到应有的尊重。”
是否有相关遗体捐献的法律法规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2003年,深圳市通过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并正式实施;青岛和苏州先后在公墓选址为遗体捐献、器官捐献者建造了纪念林……
“我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使遗体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政协委员刘信圣说。2006年、2007年,他连续两年在河南省政协会上提交了遗体捐献立法的提案。尽管尚无结果,但他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
除了刘信圣,省政协其他委员也曾提交过类似提案,如加大遗体捐献宣传力度,营造捐献社会风气;加强对遗体捐献办理部门的监管;建立捐献遗体接受中心调配网络,使遗体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等。
刘信圣特别建议说,政府或相关部门应选一个草木常青、鲜花常开的地方为遗体捐献者设立纪念碑或纪念林,或者设立纪念馆,让全社会像对待英雄一样,去缅怀他们高尚的情怀,也能让捐献者亲属在特殊的日子里为他们献上一束鲜花。
遗体捐献后还需要火化吗?
我也是一名医学生,但是我是临床药学专业,所以,我们也有解剖课,但是我们没有解剖过完整的尸体,都是解剖开了再缝合的,器官什么的都在,当然,我们也不用真正的解剖,就是老师扒拉开,给我们指认器官,结构,然后我们象征性的剖一下(当然,小老鼠,小白兔我们是要真正解剖的),解剖课对我们专业也是不用考操作的,只考理论。所以,尸体被临床剖过之后是会缝合再用的。但是最后应该是火化了的,我们学校每年都有组织去扫墓的,我去过一次,但是好像没见到刻写捐赠者姓名,也有可能是我没看到。
我听解剖学的教授讲过,这些尸体最后都统一由解剖学的老师送去火化,亲自送到火化炉的!具体解剖过程,我没敢问。至于骨灰之类,没听说送给其家人,好多尸体年代久了,可能根本就无法联系其家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