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的证明在很多地方办理手续的时候都会用到,通常指的就是单身证明,因为结婚的人拿着结婚证就可以了!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证明怎么开?
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对象及所需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
可能还需准备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