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偷东西可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现在监控、天网各种摄像头太多了!为了一点点小的东西,而给自己的人生写下大大的污点,这一点真的太不值当了!一定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男子晚上监控拍下偷充气娃娃:
在白女士提供的这段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时间是在4点30分左右,一名黑衣男子走进了店里。他打量着橱窗里的东西,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将一件物品偷走了。
店主白女士说,这名男子偷走的是一个玩偶,偷的东西虽然不是很贵,但是她觉得,这名男子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愤。
我们了解到,这家成人用品店是24小时无人售货,但是店内都装有监控。万万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也会被偷。
目前,白女士已将此事反映给了辖区派出所,有待进一步调查。
偷东西多少钱就立案了?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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