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叫做nozuonodie,下文中这名“探险家”可是好好的吃了一个教训,这次万幸的居然有手机信号,假如手机没有信号不能对外呼救的话,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自己几斤几两一定要掂量清楚了,不能干的事就别去干!浪费公共资源不说,万一真有个好歹自己的父母怎么办?
一男子去洞穴内探险被困:
因为好奇,一名23岁年轻小伙深入重庆秀山县凤凰山天心洞中探险,却意外被困。17日,记者从重庆消防部门获悉,16日15时55分,秀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出动1台抢险车,8名救援官兵前往救援。
救援人员称,到达被困者所在的山脚下时,由于救援车辆无法前行,救援人员只好携带安全绳、抢险救援担架、强光手电筒等抢险救援器材步行前往现场,并通过电话联系、询问知情人、大声呼喊等方式搜寻被困人员山洞的具体位置。
确定被困者具体位置后,救援人员找到了一个约2米宽、深约30多米的洞穴。当地村民称,山洞大约有200米深,洞内地形复杂,支洞众多,目前还无人知晓该山洞的深度,而且山洞内部有暗河,带有危险性。初步推测,被困人员应该在靠近最底层的位置,离出口约30米深处。
经救援人员初步勘察,山洞底部崎岖不平,被困人员如不能及时救出,很有可能造成生命体征、情绪不稳等情况。根据这一情况,现场指挥员要求,一名救援官兵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携带安全绳、安全吊带,由外围实施救援的官兵和村民牵引,垂直下降到天坑底部实施救援。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救援,被困人员被成功救出。
据了解,获救男子是秀山本地人,平时喜好探险,当得知事发地有一个溶洞时,好奇的他独自一人前往,决定深入溶洞,开展探险,不料在下到山洞的第一个平台后竟然发生意外事故,被困洞内平台,手臂受伤。幸运的是,被困人员所在的位置偶尔有手机信号,遂拨打119电话报警求救。
浪费公共资源应该赔偿吗?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赔偿标准,公共资源还是免费的!但是人和人无权浪费公共资源!
按照我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扑救火灾,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也就是说,火灾、重大灾害以及遇到危及生命的困境时,是可以向消防部门求助的。同时由于《消防法》对“抢救人民生命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的范畴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规定,所以很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形势进行分析。
把有限的消防资源用到真正需要消防部门的地方,避免浪费,这也是对百姓生命财产和人生安全负责的表现。所以作为公众,要善待消防资源,谨慎拨打119电话;作为消防部门,则应该学会拒绝少数市民不合理的要求,把力量用到真正需要自己地方去。公共资源任何人无权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