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可否把房产公证给孙子?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016-10-24 16:09:30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下面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可能遇见,一旦处理的不好,那麻烦可就真的大了!今天小编要来给大家说说房产公证这件事情!现在的一套房产的价值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可千万不可以
  下面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可能遇见,一旦处理的不好,那麻烦可就真的大了!今天小编要来给大家说说房产公证这件事情!现在的一套房产的价值太大了,在这个问题上可千万不可以马虎啊!
 
  奶奶可否把房产公证给孙子?

  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赠与房产需要赠与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再带上赠与双方的身份证、赠与公证书、房产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契证和土地证即可。由于奶奶名下的房子为住房,赠与方还需要办理物业费结清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手续时需要赠与双方本人到场,也就是张女士的婆婆和儿子都要到现场进行办理。
奶奶可否把房产公证给孙子?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产,不受限购限制。假设张女士儿子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婆婆赠与房产给孙子也是可行的。
 
  相关部门表示,奶奶房屋赠与孙子,孙子作为受赠人需按房屋市场价值缴纳3%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赠与人奶奶则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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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真实案例:
 
  南京市民小周的奶奶生前留下遗嘱,去世后将房子赠给小周。两年前,老人去世。不久前小周拿着奶奶留下的遗嘱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却被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的公证员告知,他已自动放弃遗赠,房子可能拿不到了。
 
  接待小周的公证员得知他奶奶去世已经两年多,他现在才来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就告知这份遗嘱的遗愿无效,因为他需在奶奶去世后两个月内表达接受遗赠意愿。过期没有表达,视为放弃。小周一听急了,称他不知有此规定,奶奶生前也没说把房产留给他,现在奶奶去世了,房子自然应该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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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调取他奶奶立遗嘱时签署的告知书,上面明确写着“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做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视为放弃。”看到告知书后,小周没再多说了。
 
  南京石城公证处的公证员称,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鉴于接受遗赠的时效性特殊规定,虽然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会多次提醒立遗嘱人,在适当的时候告知受遗赠人该条规定,但一些老年人时间长了会遗忘,导致遗嘱中的愿意没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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