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市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作业安全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工作,近日,葫芦岛市安委会根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和《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出台了《葫芦岛市企业粉尘作业防爆规定》和《葫芦岛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规定》。
两项《规定》要求,严禁违章指挥、粉尘超标作业、不规范清理粉尘、存在明火作业工具等粉尘作业场所十类行为和取消工伤保险待遇、提供不符合要求防护用品、不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等十类职业病粉尘防治行为,对违反禁令的将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企业“红线”管控,严防各类粉尘事故危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