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妇卖江豚 海边肢解血染海岸

2014-04-19 14:48:58   编辑:佚名   来源:大连晚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江豚被肢解,染红周边的海水,现场十分血腥。  文本报记者祝福 图本报记者张瑜  本报讯一头长一米多,通体黑色的“大鱼”被斩成两段,内脏被掏出用海

   ▲江豚被肢解,染红周边的海水,现场十分血腥。

  ▲江豚被肢解,染红周边的海水,现场十分血腥。

  文本报记者祝福 图本报记者张瑜

  本报讯一头长一米多,通体黑色的“大鱼”被斩成两段,内脏被掏出用海水清洗,“大鱼”的血液染红了海岸……昨天中午,记者在旅顺口区盐厂新村渔港采访时,目睹了这样的一幕,而被肢解的“大鱼”竟然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江豚。

  昨天,不少游客、市民都在盐厂新村渔港附近选购海鲜。11点半左右,海边传来的吆喝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快来看看啊,新鲜的江猪肉,200元钱你整条拿走啊!”记者循声来到现场,只见一名头裹围巾的渔妇正在用刀切割一条漂浮在海中的黑色“大鱼”。“大鱼”身长一米多,全身黑亮光滑,长着一个漂亮浑圆的脑袋,尾部有一条宽大的尾鳍,胸前还有两支非常好看的鳍肢。从其头部形状看,与海豚有几分相似,但与海豚相比,其吻部更短更宽。十几分钟,渔妇就将其拦腰切断,并掏出内脏,在海水中清洗,“大鱼”的血转眼间就将周边的海水染红。现场的血腥让不少围观市民直皱眉头。

  见周围聚集了不少人,渔妇开始推荐:“来买啊,这江猪是刚死的,肉新鲜,炒着吃、炖着吃都行,整条买就200块钱。”有市民问:“这是保护动物吧?能随便捕捞、随便卖吗?”渔妇表示,这江猪是她家渔船出海时遇到的,“当时它就已经死了,才把它捞上来卖的,我知道卖活的肯定不行。”虽然渔妇几经推销,但近半个小时内,一直无人购买。

  江豚简介

  江猪又名江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禁止捕杀和任何形式的经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止捕捞和贩卖白鳍豚、江豚、大鲵(娃娃鱼)、白鲟、中华鲟、长江鲟等珍贵水生动物。一旦发现擅自捕捞的,当即没收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并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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