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作为一种自古流传下来的习俗,即便是曾被废止过也仍然在民间始终顽强的存在着。不过由于近来,关于夫妻离婚后男方向女方不断索要彩礼的事件在各地都时有发生,对于夫妻离婚后的彩礼钱该不该退以及如何分配的问题也受到了大众的关注。那么夫妻离婚后彩礼钱到底该不该退呢?如果要退又有哪些法律依据呢?我们马上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后彩礼钱该不该退怎么分?
由于当今社会中闪婚的人数不断的增加,相应的夫妻婚后闪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对于结婚不满一年的夫妻来说,在离婚时,当初结婚时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钱则成为了离婚纠纷的一个关键点。
不过从实际无论从哪一种方面来说,离婚后男方如果想要要回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是很困的,除非你符合以下的几种情况:
1男女双方双方未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退还;
2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
3男方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如若不符合以上的几种情况,法院将不予支持退还彩礼钱。
结婚彩礼的由来及法律规定
彩礼又称聘礼定亲财礼,是我国旧时的婚嫁程序之一。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着,男方在与女方缔结婚约之初向女方赠送金银细软的习俗。
西周时期的《礼记.昏礼》中记载了婚姻六礼的传统习俗,被视为我国“彩礼”习俗的最早由来,并被后世一直沿用至今:
但时至今日,我国在法律上对于彩礼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最终我们可以对结婚时的彩礼钱做这么一个总结就是,男方可以选择不给,但是一旦给了最好就不要想着再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