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推行“五零”服务践行群众路线

2014-07-16 14:46:29   编辑:宋金   来源:盘锦日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人社局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从“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人社局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从“四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入手,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案件受理“零障碍”。加强投诉举报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制度,积极推行“马上办、帮你办、我来办”服务措施,做到“来人有接待、电话有记录、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处理、处理有回复”,形成了“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工作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到服务“零距离”。落实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帮助企业改善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依法用工管理水平。将诚信评价较差企业列入劳动保障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其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优化执法环境,对企业经营活动做到“零干扰”。除投诉举报案件、上级转办件和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外,不随意到企业检查。日常巡查及各类专项活动,事前制定检查方案,按要求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从严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做到“零容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纲性管理,认真落实《兴隆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实行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将曾发生过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实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重点监控。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积极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对无故欠薪的企业或包工头,实行通报管理,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执法行为,劳动监察案件做到“零差错”。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办案质量和效能。对劳动者的合理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查结,力争做到受理投诉举报办结率100%、交办案件回复率100%、企业和劳动者投诉反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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