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盘山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查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四服务。
坚持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服务。盘山县检察院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突出查办“三农”问题、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人身权利。同时进一步加强职业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引导检察人员比业务、比作风、比成绩,提高检察人员办理疑难案件、处理复杂问题、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能力。
走进基层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基层,开展检察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权、崇尚法治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转变机关职能,优化公共服务。盘山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下访巡访工作机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加强文明接待室建设。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阳光检务工程”机制之优势,积极推行检察权运行公开化,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都要向社会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