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新区财政局紧密围绕“招商、融资、建设”三条发展主线,进一步提升工作绩效,通过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审批手续、狠抓财政监督检查等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在“管道”中安全、顺畅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管理中,从会计基础工作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建设,彻底改变了制度执行不严、随意性大的现状。相继建立健全了《盘锦辽东湾新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辽东湾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各类财政管理制度,将财政监管职能贯穿于各项制度执行过程中。
二是严格规范财务手续审批。明确施工单位财务要件,合同中明确项目批准文号、合同编号及收款人专款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及账号;工程款拨付必须具备付款申请,有进度(结算)审核报告的工程,可支付审核额的85%;已审计工程并已通过建设部门质量验收的工程质保期满后按照审计额全额拨付;质保期未满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留5%质量保证金,确保将规范、务实、高效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为强化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地使用,实现对建设资金的实时监控管理,以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的名义与中国农行盘锦分行签订了《工程专项资金托管业务合作协议》。由过去单一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前移监管关口,将监管工作融于日常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