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对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

2014-04-10 16:30:31   编辑:佚名   来源:法库传媒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近日,按照市委群教办《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交通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全员动员,共同参与,对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近日,按照市委群教办《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交通系统立即行动起来,全员动员,共同参与,对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和社会车辆非法营运。

  全市交通系统以整治与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为载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出租汽车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法纪案件,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文明、良好的乘车环境。

  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无《道路运输证》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对涉嫌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为全面整治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奠定良好基础。

  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标准收费、空车待租拒载、固定线路经营、强行并客、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行为。实现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全面好转,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据《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实施问责。对群众举报的涉及运管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整治任务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从严从速处理。

  强化检查指导监督,力求取得实效。全市交通系统采取“编组建队”形式进行包片包干,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市运管处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全天候实施对重点部位监管工作进行督办,扎实推进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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