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传媒网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晨曦)8月27日,市长高科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十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或缓征涉及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部分涉及行政职能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研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融资工作,审议通过我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副市长姜冰、潘元松、刘志虹、胡立杰、王庆良,副市级干部孙占明、朱中国、张志焕,市政府秘书长孙波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是当前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之举。全市上下都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下决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盘锦转型发展行稳致远。会议决定,对涉及小微企业发展的船舶港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土地登记费等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征,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地管理费、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实行缓征,期限至2018年。要采取坚决措施,取消一批涉及行政职能部门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对部分涉企收费项目逐步推向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收费减免政策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打造最佳的发展环境。
会议指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融资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通过严格土地储备、扩大信贷投放、发行债券、创新金融产品等举措,多渠道融资,有效筹措建设资金。会议强调,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压缩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加快形成举借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监管有力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会议强调,宜居乡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已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力度,抓好各项工程建设,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宜居乡村建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转变群众生活方式,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建设美丽乡村。要抓紧落实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验收,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宜居乡村建设持续健康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