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深入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

2014-08-27 16:20:13   编辑:jiangqing   来源:法库传媒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法库传媒网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晨曦)市运输管理处深入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多渠道宣传创城工作,全市首创立体化编组建队新模式,营造人人关心创城、

   法库传媒网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王晨曦)市运输管理处深入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多渠道宣传创城工作,全市首创立体化编组建队新模式,营造人人关心创城、人人参与创城、共享创城成果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运管所按照全市出租车“编组建队”活动的要求,对辖区运管所管理的车主进行“擦亮车身,温馨服务”宣传告知;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滨海盘锦”等创城宣传标贴。每周开展一次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活动,每次检查车辆不少于50台,根据《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不合格车辆给予计分处理。

  市直属双台子出租车运输管理所按照全市运管统一要求,从8月25日开始,运管执法人员采取在主街主路设卡检查、宣传方式,为出租车统一粘贴创城宣传贴,对违规出租车和从业人员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全市各运管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补缺、补短、补弱”的原则,逐项逐条地抓落实,确保“弱项变强,强项更强”;结合《盘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办法》,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监督、宣传教育、投入保障 “五落实”,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同时,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

  重点抓实出租汽车行业实施“群众满意出租汽车”创建工程,确保创城工作顺利推进。通过统一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出租汽车文明形象和服务质量,即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食物;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利用出租汽车LED顶灯播发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市民对出租汽车行业创城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引导教育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黑车”、举报“黑车”、不坐“黑车”,积极参与配合出租汽车行业创城活动。

  打好整治战役,为创城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使出租汽车市场中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使用计价器、乱涨价、待租拒载、争抢客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

  

上一篇:省人大领导到盘锦调研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下一篇: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平台建设 实现“网上游盘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