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夏季肠道传染病的传播,市卫生监督局于近日对我市13家直管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腹泻病门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为各医疗机构是否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5月1日开设腹泻病门诊的时限要求及时设立;腹泻病门诊的设置是否符合七专或四专三兼的要求;是否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登记和报告是否规范等。
从检查情况看,8家于5月1日准时开诊、7家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置符合四专三兼的要求。已开诊的医疗机构均有腹泻病患者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能够及时对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登记。
下一阶段,市卫生监督局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好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确保我市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