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李占利参加视察活动,副市长邱金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人先后到新华岗、交警支队车管所、支队执法办案功能区“三室”、支队指挥中心等处,重点视察我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服务优质化、执法场所标准化、执法效能最大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视察组还认真听取了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评议。
我市交警部门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中,强化重点整治、规范执法,把联系群众最紧密的交警作为重点来抓,示范和引领全警行动,提升整体公信力。在顶层设计上,强调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在谋求发展上,加大投入、全力保障;在组织推进上,跟踪督导、跟进落实,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执法服务效能。第三方测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我市在全省排名第一。
杨立宪对我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充分地肯定。针对今后的规范化建设情况,杨立宪建议,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将规范性执法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要建立制度,使执法程序更为科学规范;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亲民执法的能力;要加强监督力度,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通过加强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安交管工作不断得以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