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在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自4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刑罚变更执行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为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市检察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此项活动实施监督,发现相关线索,积极举报。举报电话为:辽阳市人民检察院:12309;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3618222;辽阳县人民检察院:7172000;灯塔市人民检察院:8582000;白塔区人民检察院:2142000;文圣区人民检察院:3238000;宏伟区人民检察院:5302000;弓长岭区人民检察院:5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