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启动科技创新专项工程

2014-06-04 11:34:58   编辑:佚名   来源:阜新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设立阜新市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产学研合作、十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4个专项计划的实施

   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设立阜新市科技创新专项,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产学研合作、十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4个专项计划的实施,制订出台了《阜新市科技创新专项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了4个专项工程——

  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未来3 年培育8 户大中型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育创新型企业原则上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中进行,重点支持十大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领军企业。

  创新型企业培育要求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2亿元,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

  我市科技部门计划到2017 年,培育8户大中型科技创新龙头企业、80户中小型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带动全市企业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5 年内突破10 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介绍,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经费自筹能力,能够保障项目研发所需经费,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

  针对全市十大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研制及推广应用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计划5 年内突破10 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发30个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系列产品。

  产学研合作:实施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100 项

  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两院十校”和与市政府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合作实施的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化高校院所的重大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发明专利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产学研合作将引导和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科技合作关系,实施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100 项。推进产学研合作重大载体建设,搭建和完善各类产学研合作平台10个。

  十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扶持骨干企业建立20 个

  专业特色研发检测平台十大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放入支持范围有两大类:公共研发检测平台。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与行业内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校院所合作,建设的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开放性、专业性特征,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研发检测平台;专业研发检测平台。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建设的具有专业特色、技术领先、可为同类企业提供服务的研发检测平台。

  平台建设单位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明显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平台具备开展公共技术服务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能保证技术服务的公正性,并能以优质的服务取得收益,实现自我良性运行。科技部门将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立健全公共研发检测平台,扶持十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建立20 个专业特色研发检测平台。

  科技创新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纳入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重点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必需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非标专用仪器设备制造、仪器设备维护及平台运行费用的补贴。

  另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科技局正在开展2014 年度阜新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拟安排项目意见,提交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通过,并在阜新科技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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