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高度重视春季苗木检疫,采取四项举措,周密部署、科学实施,有效控制检疫性,确保造林苗木质量。
一是大力宣传,下发了《彰武县2014年春季苗木产地检疫的通知》。
二是深入基层的国有林场及乡镇的所有苗圃,在造林前认真完成全县苗圃的产地检疫任务。
三是坚持“四检”制度,严禁带病虫苗木出圃。继续坚持育苗单位和个人自检、县森检机构普检、市森检机构组织互检、省森检机构抽检的“四检”制度。
四是严格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严格 “检疫要求书”制度,对没有“检疫要求书”进行省际间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调运的单位和个人,森防站不得开具《植物检疫证书》。